日前,国家医保局专题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工作,决定进一步加强对湖北等地医保部门指导,要求全国医保系统按照“两个确保”做好救治保障,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,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。
针对此次疫情特点,医保局决定对确诊为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”等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。
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》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,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。
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,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,打消患者就医顾虑。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,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,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。
三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,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,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。
同时,21日下午,武汉市卫健委副主任彭厚鹏在市卫健委发布会上表示,此前的政策是凡是确诊的病人,除医保报销外,医疗费全由政府兜底;现在为打好防疫战,更进一步出台规定,凡是在各发热门诊留观的病人,门诊费也均由政府买单。这样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基本上实现了患者零负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