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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、评估、随访制度
发布时间2024-01-08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0

一、目的

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防护,规范职业暴露后监测等。

二、范围

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。

三、制度

(一)职业暴露:是指工作人员在医院工作中意外被可疑传染病患者的血液、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,或者被含有患者血液、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,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。

(二)职业暴露按传播途径分类:主要包括血源性暴露、呼吸道暴露、消化道暴和接触暴露等。

(三)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,应严格按照职业暴露流程进行上报。

(四)感染防控科立即组织医院相关专业专家评佔伤口暴露情况,分析暴露种类,如需阻断用药在最短时间内用药。用药前抽血进行相关检查,留存资料。

(五)医务人通过医院感染实时监控平台填写职业暴露信息,填写的内容有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经过和有关患者资料: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:暴露源种类和含有病毒的情况:处理方法、处理经过及保护措施等,注意保密不得外传。

(六)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,感染防控科给予随访和咨询,医院心理医师参与。

(七)-HV监测:在暴露后的当时、第4周、第12周及6个月。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,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。

(八)HBV监测:24h内进行接触者和原忠者的血清学检查:被刺伤者既往接种过疫苗,近一年内抗-HBs抗休>10ml/mL时,不需处理:未接种过疫苗或抗-HBs抗体<10ml/ml时,应预防性注射乙肝高效价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的全疗程:乙肝高效价免疫球蛋白应在暴露后尽早使用:最好在48内,最迟不超过一周;接种疫苗后,应在最后·剂疫苗接种12个月后进行病毒抗体追踪检测,以确定是否有了合适的血清学反应。

(九)HCV监测:在接触后46周后检测HCV-RNA:接触46个月后进行丙肝抗体和丙氨酸转氨酶基线检测和追踪检测:坚持接触后局部紧急处理原则。

(十)梅毒监测:坚持接触后局部紧急处理原则:可给予青霉素80U,每日一次,肌肉注射,连续使用1015天:或给予苄青霉素(长效西林),每次240U,分两侧臀部肌肉注射,每周一次,肌肉注射,共23次。1个月、3个月后进行梅毒抗体检测。

(十一)呼吸道、消化道、接触暴露:包括麻疹、水痘、肺结核、水痘、流行性感冒、手足门病等。敏感人群意外暴露后,根据暴露病种尽快对症治疗,注射相应的免疫球蛋白或疫苗,并根据暴露病种定期做相应检查。

1麻疹:暴露后72小时内接种麻疹疫苗或6天内注射免

疫球蛋白。

2水痘:暴露后120小时内接种水痘疫苗或96小删内注射免疫球蛋白。

四、参考依据

1《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木制度》(国卫办医函〔2019480)

2《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评价》(WS/T592201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