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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医务人员防护的原则 (一)医院内所有区域应当采取标准预防。 (二)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: 1、接触血液、体液、分泌物、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; 2、脱去手套手后立即洗手; 3、接触血液、体液、分泌物、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; 4、医务人员的工作服、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、体液、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时,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口罩、防护眼镜或者面罩,穿隔离衣或围裙; 5、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,防止被刺伤; 6、对病人用后的医疗器械、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。 (三)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医用级标准,如防护服、防护口罩、防护眼镜或面罩、隔离衣、手套、鞋套等。 二、医护人员的分级防护 (一)一级防护:适用于发热门(急)诊的医务人员。 1、工作时应穿工作服、隔离衣、戴工作帽和一次性医用外科防护口罩,必要时戴乳胶手套; 2、严格执行洗手与手消毒制度; 3、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,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。 (二)二级防护:适用于进入传染病留观室的医务人员,接触从病人身上采集的标本、处理其分泌物、排泄物、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病人尸体的工作人员,转运病人的医务人员和司机。进入隔离留观室的医务人员必须戴医用防护口罩,穿工作服、防护服或隔离衣、鞋套,戴手套、工作帽。严格按照清洁区、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,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,并注意呼吸道、口腔、鼻腔黏膜和眼睛的卫生与保护。 (三)三级防护:适用于为病人实施吸痰、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的医务人员。除二级防护外,还应当加戴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。 三、实验室安全操作及防护措施 1、规范利器的使用,利器包括注射器、采血针头、刀片、玻璃制品、载玻片等,应规范操作,减少职业暴露。很小的伤口和擦伤都应以防水的敷料覆盖。 2、患有急性疾病和严重慢性疾病的工作人员不应进入医院生物安全P2级实验室。 3、进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,修剪长的、带刺的手指甲,以免刺破手套。 4、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洗手。 5、应避免用可能已受到污染的手套触膜面部。 6、在有危险化学品溅出或爆炸可能时,应佩戴安全眼镜和面罩(如把样品管移出液氮时)。 7、严禁在实验室工作区内吃、喝、吸烟。 四、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 1、充分利用各种防护器材:例如铅围裙、手套和防护眼镜等。用后规范进行清洁与消毒。 2、控制原发射线:例如选择适当的曝光条件,缩小曝射病;透视前暗适应,间断透视缩减曝光时间等。 3、减少散射线:例如加强X线管消散措施,按标准设计机房,扩大散射线的分散面并削弱其强度。 4、佩带防护计量仪,定期检测放射辐射剂量。 |